國家統計局表示:嚴肅查處統計違紀違法案件
時間:2024-01-23 10:00來源:中郵基金
1月22日消息,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就“統計造假”被納入《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處分范疇答記者問時表示,嚴肅查處統計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對于領導干部干預統計工作、統計人員參與統計造假以及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中頂風違紀違法的行為。
該負責人表示,統計造假是統計領域最大的腐敗,嚴重違反統計法,嚴重影響統計數據質量,干擾甚至誤導宏觀決策,違背黨的實事求是思想路線和求真務實工作作風,損害黨和政府公信力。“統計造假”被納入《條例》處分范疇,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將依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的處分,這對于防治統計造假、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端正黨風政風、促進統計事業高質量發展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對于“統計造假”被納入《條例》處分范疇的意義,這位負責人介紹,一是加強了黨對統計工作的全面領導。《條例》是最重要的黨內法規之一,是全黨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統計造假”被納入《條例》處分范疇,充分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實事求是、反對弄虛作假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以及對統計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堅強領導,必將促進黨員領導干部深刻認識統計造假極端危害性和防治統計造假極端重要性緊迫性,自覺增強防治統計造假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二是強化了對統計造假行為懲治的紀法銜接。“統計造假”被納入《條例》處分范疇,為追究黨員干部統計造假紀律責任提供了直接依據,有利于推動將《統計法》《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等統計法律法規和中央《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落到實處,實現紀法有效銜接,具有強大的震懾作用。三是有利于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統計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統計的一項基本職能。將“統計造假”納入《條例》處分范疇,強化對統計領域公權力行使的監督,堅決遏制“數字上的腐敗”,更好地保障統計部門依法獨立履行監測評價職能,客觀真實反映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決策部署情況,提高統計監督的有效性。
《條例》第一百三十九條將“統計造假”違紀行為劃分為兩類,一是進行統計造假,二是對統計造假失察。從紀律責任來看,進行統計造假和對統計造假失察,根據情節輕重以及造成后果,相關責任人將受到警告直至開除黨籍的處分。
國家統計局表示,做好《條例》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貫徹落實工作,是堅決防治統計造假、切實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重大舉措。國家統計局深入學習《條例》并做好宣傳解讀工作,第一時間在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發布《“統計造假”被納入黨的紀律處分條例處分范疇》消息稿,研究將《條例》有關規定寫入統計法治宣傳的權威教材,努力營造貫徹實施《條例》的良好氛圍,讓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牢統計法律和紀律底線。要求各級統計機構以對黨和國家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依照統計法律法規和《條例》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統計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對于領導干部干預統計工作、統計人員參與統計造假以及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中頂風違紀違法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為紀檢監察機關嚴格按照《條例》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追究違紀黨員領導干部紀律責任打好基礎。
(責任編輯:ffadmin)